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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網路文章)
所以創業的第0步,你必須要先找到你的隊友,也就是你的共同創辦人。我說是第0步,不是第一步,因為找到共同創辦人之前,你根本還沒開始創業,就好像只有一個人,你上去鬥牛只能被痛宰一樣。所以在你想任何征服世界的春秋大夢之前,請先找到你的共同創辦人。
一個好的核心團隊該有哪些人?這個沒有一定的答案。但我認為至少要有下面的四種角色:
●Product Visionary ── 能洞悉市場需求的人
●Designer ──能設計出好用戶體驗的人
●Hacker ──能快速解決程式問題的人
●Hustler ── 能快速解決一切其他問題的人
擁有這四種屬性的團隊可以是少於四個人的,也就是一個人可以擁有兩個以上的屬性,也有可能是好幾個人重複擁有同一個屬性,但一個「完整」的早期網路創業團隊,大概必須要兼具這四種能力。如果你自認是一個Product Visionary兼Hustler,那你就必須要去把你的Designer與Hacker找來,或是找到一個兼具Designer & Hustler能力的Co-founder。
當然你有可能一個人擁有這四種能力,但幾乎不太可能有一個人能夠同時兼顧這四件事情,又把它們都做得很好。所以除非你只是要開一間小小的個人工作室,否則早晚你必須要找到你的Co-founders。事實上,觀察成功的網路公司,剛開始Co-founders的數量與能力,幾乎決定了公司後來能夠 走多長、走多遠。所以,找到好的核心團隊是創業的先決條件,第0步,不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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