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風波還在擴大中,
民眾聽到財政部要退稅給相關接受退貨退款的廠商,
無不氣得破口大罵…
以財政部的立場,
退稅乍看是合理的做法,
因為廠商把東西賣出去時收了營業稅(含在銷售金額裡),
之後就把營業稅繳給國稅局…
所以既然廠商接受民眾退貨退款,
國稅局似乎也必須把之前收到的稅款吐回…
看起來合理的事, 卻有二個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 營業稅上繳的是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
可是廠商買了有毒的原料也應該付一部份責任,
(進項稅額已抵掉, 但進貨來源有問題難道完全不用負責?)
怎麼行政單位卻在事情未確定責任時,
就做出那麼體貼廠商的決定呢…
經營事業本來就有風險, 公司賺錢不會回饋給消費者,
現在出事了, 卻要由國庫把錢吐出來…
不管民眾是不是了解營業稅貨物稅的相關規定,
這種消息的確讓人觀感不佳…
第二, 各行政機關對民眾來說就是「政府」…
國稅局效率之高馬上宣佈退稅的消息,
卻沒有站在制高點全盤考量事情的輕重緩急…
眼看著就要大選…
若沒有好好處理這個事件…
恐怕會失去更多的民心…
就算不考慮選票...
最無辜最該被同情的也該是消費者吧...
經營國家比經營企業更要千百萬倍的戒慎恐懼…
沒有任何推諉的空間…
執政者…得更用心才行…
…………………………………………………………………………………………………..
(網路新聞)
2011.6.6
塑化劑商品退稅 財部急喊卡
塑化劑風暴尚未落幕,財政部日前就決定退還塑化劑相關貨品內含的貨物稅與營業稅款給廠商,讓民眾聽聞後氣炸並大表不滿,社會輿論也大肆批評。財政部今上午緊急「喊卡」,強調塑化劑事件仍在調查偵辦中,政府決定等責任釐清後,再由國稅局辦理無責任的廠商退稅相關事宜。
財部:絕非減免稅額,依法符合規定本來就可退貨物稅及營業稅。
財政部表示,這絕非減免稅額,依法符合規定本來就可退貨物稅及營業稅,而且並非全部退給銷售廠商,大部分都是要退給當初購買到塑化劑商品的消費大眾,因為拿商品找廠商退費的消費者,已經全數拿回內含貨物稅及營業稅的商品退款,廠商退款時登記的消費者資料未來可向政府申請已代消費者繳給國庫的貨物稅及營業稅,所以並不是財政部特別優惠廠商,而是依照現有法令辦法。
民眾不滿:受害的是消費者,怎麼退稅給廠商?
受到塑化劑汙染食品事件之衝擊,造成國內食品業者所生產的商品銷量大幅下滑,連帶使得不少廠商或消費者也紛紛要求退貨,促使財政部在6月3日對外公布,只要受到塑化劑影響的企業,因其商品在銷售時就已課徵貨物稅及營業稅,所以只要在接受消費者退貨銷燬,依相關稅法規定,就可向財政部申請退還原繳納的貨物稅與營業稅款。但此舉引起民眾不滿,質疑真正受害的是消費者,怎麼退稅給廠商?
財政部今澄清指出,這並不是給予企業的減稅優惠,而是要退還給購入塑化劑汙染商品的民眾相關已繳出去的稅收,而且必須在廠商保證已原價退款給消費者後,才能申請退稅。
官員: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發生時,也以相同原則處理。
財政部今日態度急轉彎,表示因考量塑化劑事件目前正由檢調機關及衛生主管機關進行檢驗、調查及偵辦中,所以對於相關業者申請退稅一事,決定暫緩,等確定廠商無責任後,再由國稅局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退稅。
官員強調,此作法是在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而這項退稅措施,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發生時,政府也以相同原則處理,但當時反彈聲浪並沒有那麼大,強調政府是執法單位,依法就必須將內含在商品中,廠商已繳納的貨物稅予以退還。
政院:待責任釐清後,再由國稅局依相關稅法辦理。
【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食品添加塑化劑事件,造成許多廠商受到衝擊,針對相關退稅問題,新聞局長楊永明今天表示,這次塑化劑事件目前正由檢調機關、衛生主管機關進行檢驗、調查及偵辦中。有關業者申請退稅的相關事宜,應待其責任釐清後,再由國稅局依相關稅法規定覈實辦理。
留言列表